廊坊公安提示:无人机飞行有边界,守法是前提

2025年10月21日,郭某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在管制空域操控轻型无人机飞行,被广阳公安分局南尖塔派出所依法查处。公安机关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郭某予以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示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

无人机并非“想飞就随便飞”,为了保障自身与他人安全,维护空域秩序和国家安全,遵守飞行法规是首要前提。


合规飞行指南

  


1.实名登记

所有无人机,无论大小、类型,都必须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https://uom.caac.gov.cn )或者UOM(app)小程序实名登记,打印编码和二维码,使用透明胶粘贴在机身不易损伤且清晰可见的位置。

2.查询空域

起飞前,通过UOM平台进行空域信息查询,明确计划飞行的区域在适飞空域还是管制空域。

3.飞行实施

管制空域飞行必须进行申请、报备。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后,需严格按照审批内容执行飞行任务,如遇飞行计划临时变更,必须重新申请、报备。

请广大市民群众和单位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有关规定,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廊坊警方将持续加大对无人机“黑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安全防控和宣传引导,警民携手共同守护廊坊低空安全。

来源:廊坊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 注:内容仅供学习参考,无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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