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使用协议
低空经济用户使用协议
特别提示:
为使用低空经济(“低空经济”)的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低空经济用户 使用协议》和《低空经济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权条款》。本协议是用户与低空经济之间的法律协议,是用户注册低空经济账号和/或使用低空经济服务时使用的通用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关于用户信息的使用范围、免责条款、管辖与法律适用条款。用户信息的使用范围、免责条款可能以 黑体加粗或/和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您不应当以低空经济未对本协议以 合理方式提醒用户注意或未根据用户要求尽到说明义务为理由而声称或要求法 院或其它任何第三方确认相关条款非法或无效。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 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低空经济提供的服务。您使用低空经济提供的服务即视为您已 阅读并同意上述协议的约束。低空经济可能会根据需要不时修订或者更新本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和附件、规则、单项服务规则等文件,会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确保您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修改内容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您如果不接受修改内容,要求退出低空经济的,低空经济将无法继续向您提供服务。但用户服务协议修改前,双方发 生的争议仍然使用修改前的用户服务协议进行解决。
一、定义
1、低空经济:是指上海事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运营之低空经济网站 (www.dikongjingji.com.cn)。
2、用低空经济户,包含注册用户和非注册用户,以下亦称为“您”。注册用户是指通过 低空经济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低空经济服务或低空经济网站资料的用户。非注册用户是 指未进行注册、直接登录低空经济或通过其他网站进入低空经济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低空经济服务或低空经济网站资料的用户。
二、注册
1、在进行注册过程中只要您点击注册页面的"注册"按钮并按照低空经济注册程序成 功注册为用户,即表示您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本服务协议即在您和低空经济之 间产生法律效力。请您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 问,可向本网站咨询。
2、用户一经注册低空经济帐号,除非子频道要求单独开通权限,用户有权利用该帐号使用低空经济各个频道的单项服务,当用户使用低空经济各单项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单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低空经济在该单项服务 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
3、用户注册成功后,低空经济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该账号所有权属于低空经济,该账号的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除低空经济过错外,用户就其账户及密码项下的之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而无论该活动是否对用户自身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
4、用户应提供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 料,并当用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应不断更新个人资料,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 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或更新不及时而引发的相关问题,低空经济不负 任何责任,由用户承担。
5、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等资料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 信息,经低空经济审核,如存在上述情况,低空经济将不予注册;同时,在注册后,如发 现用户注册信息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低空经济有权不经通知单方采取限期改正、 暂停使用、注销登记、收回等措施。低空经济低空经济对用户提交的注册资料等信息予以审核 通过并不代表低空经济对其予以任何批准、许可、授权、同意或者支持,用户仍然应 当自行承担其法律责任,且低空经济保留进行后续不时审核并予以处理的权利。
6、 低空经济承诺非经法定原因、本协议的约定或您的事先许可,低空经济不会向任何第三方 透露您的注册账号、手机号码等非公开信息。如您发现您的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 应立即通知低空经济,您理解低空经济对用户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因此, 除低空经济存在重大过错外,低空经济对在采取行动前已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互联网上不排除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此 类情况与低空经济无关。
三、用户信息
为低空经济提供相应服务之必须,您需要仔细阅读低空经济公布并不时修订的《低空经济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权条款》(“隐私权条款”)的约定,并授权低空经济按照隐私权条款的约定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四、平台用户使用规则
1、用户在使用低空经济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 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 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 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 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 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 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 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 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 用网络服务系统;
(3)不利用低空经济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 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 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 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2、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 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等,由用户自行承担,低空经济仅在自身过错 范围内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低空经济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低空经济公司等额的赔偿。对此,低空经济有权视用户 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 务、限制使用、回收低空经济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低空经济帐号或利 用低空经济帐号进行违法活动、捣乱、骚扰、欺骗、其他用户以及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低空经济有权回收其帐号。同时,低空经济公司会视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3、用户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 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五、服务内容
1、低空经济服务的具体内容由低空经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除非本服务协议另有其 它明示规定,低空经济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服务协议之规范。
3、为使用本服务,您必须能够自行经有法律资格对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第 三方,进入国际互联网,并应自行支付相关服务费用。此外,您必须自行配备及 负责与国际联网连线所需之一切必要装备,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或其它存取 装置。
4、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您同意低空经济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 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低空经济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不中断性不作任何担保。
六、免责声明
1、因以下情况造成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低空经济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1)低空经济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系统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 者维护,低空经济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本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2)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3) 用户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4)因病毒、木马、恶 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 银行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尽管有前款约定,低空经济将采取 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2、本服务或第三人可提供与其它国际互联网 上之网站或资源之链接。由于低空经济无法控制这些网站及资源,您了解并同意,此类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供利用,低空经济不予负责,存在或源于此类网站或资源之任何 内容、广告、产品或其它资料,低空经济亦不予保证或负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 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 任何损害或损失,低空经济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同意,对于低空经济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如有),低空经济公司无 需承担任何责任:
(1)低空经济公司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服务。
(2)低空经济公司向用户赠送的任何商品或服务。
七、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您同意低空经济得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于长时间(超过一年) 未使用,或低空经济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协议的文字及精神,终止您的密码、帐号 或本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并将您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 删除。您同意依本服务协议任何规定提供之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 或终止,您承认并同意,低空经济可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帐号及您帐号中所有相关信 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 用被中断或终止或您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低空经济对您或任何第 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保留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你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八、法律的使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低空经济所在地上海崇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级别管辖的规定的,双方均可向上海崇明区人民法院 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九、通知
1、本协议项下低空经济对用户的所有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软件内公告、电子邮 件、手机短信或常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除常规的信件传送以邮戳载明签收日 期为送达日外,其他该等通知均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2、用户对低空经济的通知均应通过低空经济公司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其他
1、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2、本协议构成各方之间就本协议内容 所达成的完全合意;本协议签署前存在的、或与本协议相矛盾或抵触的一切合意,无论其为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均归于无效。
3、低空经济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 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益之放弃。
4、低空经济网免费发布信息或内容须知,仔细阅读和遵守相关的发布指南和要求(免费信息发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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