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 2025 年 12 月批准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GB 46761—2025)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GB 46750—2025),2026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图1)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规定实名登记和激活流程,涵盖登记主体等多方面;明确无人机激活前后不能飞行,需通过统一平台操作;限定登记信息范围,含所有者身份等关键字段。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要求无人机开机后及飞行全程主动报送身份等信息;具备双重识别功能;广播式功能失效时触发告警并执行相应操作,起飞前失效则无法起飞;运行识别信息滚动存储不少于 120 飞行小时且不可手动删除;厂家 12 个月内为存量无人机加装模块,加装后享 36 个月过渡期。

两项标准实施,将从技术上解决无人机“谁能飞”“谁在飞”问题,支撑相关条例实施,保障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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